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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摇号新政_北京摇号新政新能源对白排了

tamoadmin 2024-09-06
1.北京家庭摇号新政策2023年北京摇号新政策如下:2023年北京小客车指标申报期:上半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于2023年3月8日结束,共计66天。下半年

1.北京家庭摇号新政策

北京摇号新政_北京摇号新政新能源对白排了

2023年北京摇号新政策如下:

2023年北京小客车指标申报期:上半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于2023年3月8日结束,共计66天。下半年从2023年8月1日开始,于2023年10月8日结束。2023年新能源小客车摇号时间:5月26日。2023年普通小客车摇号时间:6月26日、12月26日。

普通指标配置时,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新能源指标配置时,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车的指标配额外,2021年度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60%优先向家庭配置,2022年度该调整为70%,2023年度及以后该比例调整为80%,其余向个人配置。

2023年北京小客车指标配额:

根据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公告,2023年北京小客车指标配额还是10万个,和2022年一样。电车和油车指标的配额也和去年是一样的,分别是7万个和3万个。单位、营运小客车指标配额和去年也都没有变化。

有变化的是电车(新能源)指标,家庭和个人的占比不同了。去年家庭指标额度是44520个、占比70%。2023年,家庭指标额度50880个、占比80%,增加了6360个指标。

去年家庭新能源入围情况为:家庭新能源指标申请数221204人;家庭新能源指标配额44520个;家庭新能源指标入围线56分。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2023年北京小客车指标配额为10万个家庭新能源指标额度占比从70%提高到80%

北京家庭摇号新政策

12月7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增加摇号和排名积分的指标分配方式"无车家庭",并赋予"无车家庭"摇号中签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明显高于个人。1."无车家庭"可以参加抽奖。新政坚持"总量控制、价值取向和方便群众"。调控,即引导乘用车合理有序增长;价值取向,即优先"无车家庭"对汽车拥有的迫切需求;便民,就是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新技术的作用,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与原政策相比,新政增加了"无车家庭"作为一个单位,优先解决"无车家庭"通过给他们比个人高得多的**中奖率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配额数。这是此次政策优化调整的核心内容。如何确定"无车一族"?新政将可共同申请指标的家庭成员范围限定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双方。2.户用新能源指标占比调整。今年6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通委就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优化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我们收到了24126封电子邮件和书面信件,5311个市民来电,29437条反馈建议和33396条有效意见。在来信中,80.4%的人表示支持并建议改变和改进,19.6%的人表示反对。大众s意见主要集中在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过高,影响了等待新能源指标的个人利益。建议设置一个过渡期。参考建议,市交通部门已于6月完善了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优化方案,调整了家用新能源指标比例,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即除分配给单位和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60%分配给"无车家庭"第一,其余的给个人;2022年,比例调整为70%;2023年及以后,比例将调整至80%。3."一个名字下不止一辆车"只能用于更新索引。一人拥有多辆本市注册登记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更新。但允许车主将已登记的多余车辆过户给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在本市没有登记的小客车。受让方不需要指标证明文件,配偶必须满足一年婚姻期满;孩子和家长应该满足"户籍在本市的个人"并且亲属关系已经失效一年。名下多车转移登记,可从明年起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在线提交申请,将登记的车辆转移给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请并经公安、民政等部门批准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百万购车补贴

法律分析:北京小汽摇号家庭申请人条件如下: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效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四)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实施细则》 第八条 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配置指标的申请登记: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

(二)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三)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

(四)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五)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