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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_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是谁

ysladmin 2024-05-23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_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是谁       对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_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是谁

       对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1.破产管理人账户可否被保全?

2.低速电动车到了生死关头!这些企业三招自救,能行吗?

3.破产管理人一般由谁担任

4.破产管理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5.破产管理人报名条件

6.破产管理人和清算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_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是谁

破产管理人账户可否被保全?

       破产管理人账户可否被保全需要分情况。得看是什么性质的管理人,如果是法人或者正式股东担任破产公司的管理人,那么个人帐户肯定是要冻结并接受清算的,如果仅仅是公司聘请来做管理工作的人员,那就不能对他的个人账户进行任何处理了。如果有债务的话,账户会被查封的。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低速电动车到了生死关头!这些企业三招自救,能行吗?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负责。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缴纳出资。若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混同或者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的,股东需要实缴出资,或承担一定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流程是:

       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以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

       3、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4、分配完结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债务由公司承担,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管理人一般由谁担任

       车东西(公众号:chedongxi?)

       文|Juice

       2019年,堪称决定低速电动车生死的一年。

       这一年,电动汽车领域出现了多项变化,前半年,国内电动汽车的销量仍然在稳步上升,而年中电动汽车的补贴开始退坡,此后六个月,国内电动汽车市场经历了六连跌。

       与此同时,低速电动汽车领域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2018年工信部等六部委对低速电动车发布“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监管通知,并要求企业从2019年1月起暂停生产,待国标发布。2019年10月份,财政部发文称将支持低速电动车升级并促使水平低、安全性差的产品退出市场。

       两次发文宣告低速电动车结束了野蛮增长的时代。

       2019年整年,关于低速电动汽车的国标迟迟没有出炉,多个低速电动车企陷入了生死存亡的关口。为了进行自救,一部分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开始探索自救。

       这些企业共探索出了三条转正的道路,分别为:吞并传统车企、申请生产资质、与传统车企合作。

       ▲低速电动车企转正情况汇总表

       2019年年初,山东雷丁以14.5亿元的价格全资收购了四川野马汽车。2019年12月27日,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雅)出资15亿元,获得一汽吉林70.5%的股权。

       年头年尾,两笔大手笔的收购反映了低速电动车企业的焦虑。

       而陆地方舟、御捷马等企业则自行申请汽车生产资质,并成功获得了生产资质。以康迪、领途为代表的部分低速电动车企业则选择了抱车企大腿,这两家企业分别与吉利和长城进行合作,也获得了新能源车的生产资质。

       虽然完成了转正,但这些企业在转正后的发展也不是很明朗,从市场情况来看,这些车企也仍然没能在市场上掀起风浪。还应该看到的是,除了这些转正成功的低速电动车企业,还有大量的低速电动企业面临着淘汰的风险。

       一、低速电动车已成千亿市场?预计全国保有量超400万

       低速电动车是中国所产生的独特的电动产品,在过去的十年间,由于没有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低速电动车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野蛮生长。

       据此前公开报道,截止2018年年底,山东省的低速电动车保有量大约300万辆,预计全国低速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在400万辆以上,而一辆低速电动汽车的售价通常在2-4万元,这意味着低速电动汽车已经成为了千亿产业。

       低速电动车领域不像传统汽车领域那样主要由几家大厂主导,低速电动市场则由上百家中小型玩家,这些玩家大多没有固定的品牌名称,甚至一部分厂商连生产资质都没有。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以看到打着“jeep”、“奔驰”、“宝马”等名号的低速电动车,这些车都是一些并不知名的小型企业所生产的,打上各种豪车的标志就开始出售了。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在众多的低速电动汽车玩家中,也有一些企业打出了自己的品牌,像雷丁、御捷、丽驰、宝雅、金彭等企业都成为了其中的佼佼者,这些企业依靠自己的品牌在低速电动汽车市场中也打开了一片市场。

       ▲金彭低速电动汽车

       之前由于没有国家标准,所以车辆连安全带都没有,更别说安全气囊、ESP这些高级安全配置了,这些车辆连最简单的碰撞测试也无法通过。

       二、政策与A00级电动车双重打压?低速电动车生存维艰

       通过对低速电动车的市场分析就能看出来,低速电动车的数量庞大,但是生产厂商的数量庞杂且部分没有生产资质,所生产的车辆的安全性也非常差。

       而且低速电动车不用挂牌,使用者也不需要考取驾照,这种车甚至还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么一来,低速电动车就成了安全事故的重灾区。

       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让各地政府部门加强了对低速电动汽车的监管,山东河南多地都推出了低速电动车上牌、推行行业自治标准等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低速电动汽车的销量仍在上涨,2017年仍售出了120万辆,同时低速电动汽车的事故率仍居高不下。

       据公安交管部门2018年的数据显示,过去5年低速电动车涉及的交通事故83万起。

       各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为了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2018年11月8日,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明确对低速电动车“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严禁各地方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并要求企业从2019年1月起暂停生产,待国标发布。

       ▲六部委发布的《通知》截图

       但《通知》中并未表明何时将出台《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也就是说“规范一批”的时间还未明朗。《通知》中还着重强调,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或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整合重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

       这一文件预示着低速电动汽车只能面临三种结局,升级转正、被淘汰、生产合乎规范的低速电动汽车,但由于生产标准还未推出,低速车企实际上只有前两条路可走。

       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运舟提出“出台低速电动车升级换购新能源电动车的政策”等建议,引起了网上的热议。

       在2019年10月底,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则名为《财政部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901号建议的答复》的信息,正面答复了人大代表方运舟的建议。

       ▲财政部《答复》截图

       在《答复》中财政部再次重申了要引导低速电动车消费转型升级,同时也要促使水平低、安全性差的产品退出市场。

       这两则来自政府的回复,让低速电动车产业的处境更加尴尬,可以预见,今年低速电动汽车的处境也不会变好,低速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将会被进一步压缩,一些无资质、品牌差和安全性差的品牌将会被彻底淘汰。

       除了来自政府的高压之外,传统车企产品的进一步下沉也给低速电动汽车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事实上,盯上三四线城市、城镇和农村市场的不只是低速电动汽车厂商,传统车企也发现了这个市场的潜力。

       多个车企都推出了A00级电动车,这种电动车的技术要求不高,但由于有完整的生产流程和标准,因而这些车型在品牌、安全、成本控制方面的能力都全面“碾压”低速电动车企。

       通用五菱的宝骏E100,补贴后售价4万出头,北汽新能源的A00级电动车EC系列补贴后的售价也不足6万。

       ▲宝骏E100

       A00级电动车与低速电动汽车的价格差异并不是太大,但是A00级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要优于低速电动汽车,这也对低速电动车造成了进一步的打压。

       正是由于政策和A00级电动车的双重打压,也使低速电动汽车走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口,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低速电动车企业纷纷开始想办法进行转正自救。

       三、收购、申请资质、抱车企大腿?三大策略进行自救

       面临政策和正统电动汽车的挤压,一些低速电动车企走上了转型”正统“车企的路子,总体来说有三大路径可走。

       ▲低速电动车企转正情况汇总表

       1、收购传统车企获得资质

       这个方法比较简单粗暴,但是难度也并不小,仅限于部分在低速电动车领域有了一定资金积累的企业。

       2019年1月20日,山东低速电动汽车生产商雷丁宣布全资收购了野马汽车,交易价格为14.5亿元,通过这次收购,雷丁也从野马汽车手中获得了高速车的造车资质。

       ▲雷丁收购野马汽车

       这次收购也让雷丁声名大噪,成为了国内首家收购传统车企的低速电动车企业。

       根据雷丁官方的信息,雷丁汽车2018年一年的产量达到了28万辆,占到了山东低速电动车产量的三分之一。

       正是由于这样的成绩作为基础,雷丁汽车才有底气将野马汽车收入囊中。

       但2019年,进行大额收购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并不止雷丁。

       12月27日,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吉林)宣布获得来自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雅)15亿元投资,后者作为投资方将接盘一汽吉林70.5%的股权。

       ▲一汽官方发布增资扩股声明

       交易完成后,山东宝雅将会成为一汽吉林的实际控股股东,山东宝雅也能够获得燃油车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此外,江苏金彭车业有限公司也于2019年4月8日宣布获得汽车生产准入资质。

       据了解,金彭之所以能够获得汽车生产准入资质,是因为其旗下的子公司江苏吉麦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收购了新凯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新凯汽车的汽车生产资质也一并变更给了江苏吉麦。

       ▲金彭低速电动车

       不过,双方并未公布交易的具体金额。

       这种方法可能是低速电动车企获得生产资质最快捷的方法,但也是最烧钱的一种方法,不适合所有的低速车企业。

       2、自行申请生产资质

       除了直接购买传统车企获得造车资质,有一些公司也选择了自行申报造车资质,而且也有企业取得了造车资质。

       陆地方舟是这些企业中的代表,这家公司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计划申请新能源车的造车资质,2013年,陆地方舟在江苏的子公司率先拿下了难度较小的新能源客车与专用车生产资质。

       ▲陆地方舟低速电动车

       2015年,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一批非汽车企业正在申请电动汽车资质。这一批非汽车企业中,就包括陆地方舟。

       而在2017年5月,陆地方舟的造车项目终于获得了发改委的核准(即大资质),成功地具备了完整的造车资质。

       通过自行申报工信部目录拿到造车资质的还有丽驰和御捷马。2017年7月31日国家工信部网站正式发布第?298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专用汽车整车生产资质,进入城市多功能用车领域。

       2019年5月10日,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9批)》公告,其中御捷旗下御捷马牌新能源乘用车顺利入围,获得国家生产许可。

       这三家企业都是通过不断改进技术,主动向政府申请造车资质,并最终获得了造车资质的企业。

       这种方法需要企业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对于很多低速电动汽车厂商来说,这也非常难实现。

       3、与传统车企合作

       相比于前两种费钱又费劲儿的转正方法,多数车企都选择了第三种转正方法——直接选择和车企合作。其中康迪和御捷就是这条路的典型代表。

       2013年,康迪和吉利旗下的上海华普国润合资成立了康迪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在新公司成立之后,第二年,康迪就基于吉利熊猫推出了纯电动微型车K11。之后,康迪还获得了吉利全球鹰的品牌,开始借助于吉利的平台和资质生产高速纯电动汽车。

       ▲全球鹰K11

       在吉利的庇护之下,康迪在造车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8年,康迪负责的全球鹰品牌总销量达到了6685辆。

       在2019年1月,康迪的5万辆新能源车生产项目在《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生效后获得备案,正式获得了生产资质。

       另一家低速电动车企业御捷则搭上了长城这条大腿,2017年,长城入股御捷,当时御捷渴望向高速电动车转型,而长城正为双积分发愁,双方一拍即合。

       为了和低速电动车的企业形象进行切割,御捷在2018年更名为了领途,同年九月,召开了产品发布会,公布了5款高速纯电动车产品。

       ▲领途电动车K-ONE

       除了这两家,还有多家低速电动车企业也选择了和传统车企合作。

       2018年8月17日,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德州富路车业选择成为了北汽的德州分公司,几天后,德州富路车业就获得了发改委“关于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批复。

       ▲富路低速电动车

       道爵则选择和长安汽车共同研发了全新车型睿行ES30,车型由道爵代工生产和销售,车辆品牌则隶属于长安新能源,道爵借助长安新能源实现了高速电动汽车的生产。

       欧陆汽车选择与江苏卡威汽车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在产品研发、销售、生产准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深度战略合作;而易咖电动汽车则与九龙汽车建立了战略合作,易咖电动汽车借助九龙汽车获得了进入高速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入场券。

       此外,还有南京嘉远与安徽猎豹达成了整车代工生产项目合作,安徽猎豹将为嘉远代工生产电动汽车。潍坊瑞驰则和江铃和华泰等车企都建立有合作关系,其中,瑞驰和江铃共同研发了入门级新能源乘用车江铃E100。

       虽然,各个低速电动车企业都采用了不同的方法来谋求转正,但是应该看到的是,这些能够上岸的企业只是极少数,大部分低速电动车企业仍然还处在淘汰的边缘。

       而且,转正只是第一步,如何在新能源车市中取得成功才是最重要的一步。

       四、转正仍未上岸?低速车企还有技术短板

       无论是通过收购传统车企获得生产资质、通过主动申请获得生产资质,还是和传统车企进行战略合作,这些低速电动汽车汽车都获得了高速汽车生产资质,在低速车的淘汰浪潮中活了下来。

       而且,获得了高速车生产资质,意味着这些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技术、生产品质都得到了提升,极大地提升了这些企业的生产水平。

       这些企业的成功转正也给了众多低速车企业一个示范。

       不过,凡事都要分两面看,这些企业虽然获得了高速车的生产资质,但是踏入一个新的领域之后并不具备技术优势,发展也相对比较困难。

       雷丁收购了野马之后,还背上了野马总计38.34亿元的债务,但雷丁并没有一次性偿还这些债务的能力,且野马汽车在高速新能源汽车市场上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

       转正后,雷丁汽车推出了三款高速电动汽车,分别为雷丁i3、雷丁i5和雷丁i9,雷丁i3在工信部网站上标注的续航里程仅为100公里,雷丁i5在工信部网站上标注的续航里程为255公里,雷丁i9的NEDC续航为400公里,这三款车的销量官方并未进行公示,乘联会的销量榜单上也并未出现过。

       如果雷丁不能快速推出比较有竞争力的新产品,雷丁有可能会被债务压垮。

       而宝雅的情况也与雷丁相似,宝雅控股一汽吉林之后,也需要负担起一汽吉林33.58亿的债务。接手一汽吉林之后,宝雅需要快速撕下低速电动汽车的标签,实现转型,并且也要改善一汽吉林的经营状态。

       主动申请并获得了造车资质的企业也没有取得很好的成绩,据公开报道称,陆地方舟在佛山高明的生产基地已经成为了一片荒芜。而另一家手握造车资质的低速电动车企业丽驰曾在2018年被工信部公示,理由是握有资质但一年都没有造车,但在2019年曾推出了几款新车,不过并未在市场上引起波澜。

       而选择和车企合作的一些低速电动汽车厂商们过得也并不算好,康迪和吉利的合作中,康迪一直是一个代工企业的身份,只是在为吉利打工,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品牌,也没有推出有影响力的电动汽车。

       ▲康迪官网所示车型均为吉利全球鹰

       事实上,选择和传统车企合作的低速车企业都存在相似的情况,其本质要么是为传统车企代工,要么是成为传统车企的子公司,慢慢地就彻底丧失了自己的品牌。

       只有御捷借助长城的力量推出了新的品牌领途,但是其造车技术也无法与目前市场上的车企相比。据公开报道,2018年6月,在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上,领途的A0级纯电动车K-ONE在比赛当中当场轴断,技术差距毕露无遗。

       ▲领途的A0级纯电动车K-ONE在比赛中轴断

       但这些车企业还有突围的机会。

       新能源车的推广必定会继续往下沉市场迈进,此前车东西在采访合众汽车总裁张勇时,张勇曾表示,新能源车企要想继续存活就得加强对下沉市场的挖掘。

       低速电动汽车公司的优势就是对下沉市场比较了解,这些车企比较了解三四线城市和中老年人对于电动汽车的需求。目前,低速电动车企已经在三四线城市售出了400万辆左右的低速电动汽车,已经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建立了完整的销售网络。

       但唯一的难题就是质量问题,低速电动车企此前一直在进行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低速电动车对技术的要求并不高,而高速电动汽车的生产技术要求比较高。低速电动车企需要拿出大量的资金来进行技术的研发,但资金不足也是众多低速电动车企的难题。

       在与传统车企竞争时,低速电动车企要利用好自己在下沉市场中的优势,并且逐步提升车辆质量。如果这些企业在技术和安全方面无法进一步突破,那么最后的优势也将不复存在。

       结语:低速电动车企转正后还将面临难题

       此前,由于国家对于低速电动车市场的监管并不严格,低速电动车市场野蛮生长。但是低速电动车的生产方面并没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这就导致了低速电动车的质量良莠不齐,而且这些车大多也不需要上牌,使用者也不需要驾驶证,导致经常发生事故。

       现阶段,为了更好的管理低速电动汽车,政府加强了对低速电动汽车的管理,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进入困境,各个低速电动车企都开始进行自救,宝雅和雷丁都选择了购买传统车企的股份来获得电动汽车的生产资质,计划生产电动汽车。

       低速电动汽车企业收购传统车企的生产资质之后,便拥有了生产高速电动车的资格,但拥有资格后能否生产出合格的电动汽车还是个未知数。

       虽然各个低速电动车企业都在谋求转正,但低速电动车企业仍然面临着诸多难题。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破产管理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法律分析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也可以担任管理人。管理人由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指定,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破产案件,原则上应指定机构担任管理人;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破产案件,也可以指定个人为管理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法院的指定,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法院许可。管理人,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为了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法院指定的担负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清理、处分、变价、分配等职责的机构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破产管理人报名条件

       法律上的破产管理人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团队。法律对破产管理人的要求比较严格,需要社会专业人士或者公司的专业人士,如果公司不能派出破产管理人则会由法院安排专业的破产管理人。

一、法律上的破产管理人是人吗

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团队。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

二、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

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将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册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和支配,破产人原进行的营业活动和诉讼或仲裁事务也应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人如不移交或不全面移交,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说明财产种类、性质、原值、现值、保存地点等,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对营业状况予以了解掌握。

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补足出资额,从而为更好地保全破产财产,为随时顺利地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作准备。破产管理人独立保管破产财产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如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注意义务而使破产财产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活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

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可依法实施以下民事及其它活动:聘任必要的清算工作人员;为清算之目的,继续破产人的营业;参加诉讼、和解或仲裁;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合同;询问破产人等。

破产财产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交给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管理人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

破产管理人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以金钱分配为原则,也可采取实物分配方式,或者兼用两种方式。破产财产未经依法处理和分配,破产程序不能终结。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式、原则规定的不清楚、不具体,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期限未作规定,这些缺陷有待修改完善。

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时,破产管理人应及时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最后,办理完破产纠纷后,需要去人民法院注销公司登记,破产管理人请求法院裁决破产程序,如果破产程序没有问题,那么破产成功,破产管理人就可为破产企业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然后通知人民法院所有破产程序的结束。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1. 具备履职能力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务师事务所等机构。

       2. 执业或经营一年以上(截止公告日满一年),税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的,至少有一家执业或经营达一年以上(截止公告日满一年)

       3.律师事务所有专职执业律师15人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有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15人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的,专职执业律师和专职税务师合计15人以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备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背景人员15人以上;清算事务所有具备履职能力的专职执业人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10人以上。

       申报机构拟组建的破产业务团队成员应达到10人以上,其中从事过破产相关工作的人员达到2人以上,并且承诺保持破产团队人员的稳定性。

       4. 税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以联合申报形式被编入管理人名册的,视为一家管理人。联合体解体的,自动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此外,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因为若由它们之一担任破产管理人,则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实难保证它们的行为能完全做到公正、合理,故成立专门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是必要的,其在破产程序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不仅过于原则、抽象,而且十分简单,很不完整,这不利于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不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因此,本文拟通过结合我国现行破产立法规定,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一简要的分析。清算人作为清算中公司的机关,必须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议履行其职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8条的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这就规定了清算人负有忠实的义务,与董事的忠实义务相似。清算人还应当负有注意的义务。日本商法规定,清算人准用董事的忠实义务,同时还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清算人如果怠于执行任务而使公司遭受损害时,清算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第198条还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清算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此外,清算时由于公司已停止营业,所以清算人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