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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_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制定机关

ysladmin 2024-05-29
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_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制定机关       感谢大家在这个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问题集合中的积极参与。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
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_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制定机关

       感谢大家在这个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问题集合中的积极参与。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具体的例子和实践经验,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概念。

1.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什么情况下汽车可以退换货

3.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什么?

4.汽车三包系列知识:汽车三包规定解读概况

5.汽车三包包括哪些内容

6.汽车3包政策包括哪些

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_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制定机关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下:

       1、家用汽车产品应当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符合消费品使用说明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家用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在相关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其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等要求应当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

       2、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规格、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销售网点资料、销售日期;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修理网点资料或者相关查询方式;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条款、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以及按照规定要求应当明示的其他内容;

       3、维修保养手册应当格式规范、内容实用;

       4、随车提供工具、备件等物品的,应附有随车物品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什么情况下汽车可以退换货

       1、两者规定的期限不同:

       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而三包期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法律内含不同:

       包修期为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产生维修包修的期限;而三包期为三包责任的期限,即免费修理、免费更换、退换货的期限。

3、包修期限:

       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关于汽车三包的法律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保修期是指:经营者因家用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三包有效期是指:经营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依照法定的条件和要求,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服务的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也就是说,自购车之日起,在2年或5万公里的包修期之内,经营者按三包规定对汽车质量问题承担修理、更换或退货三种责任,而从第2至第3年或第5万至第6万公里之内,经营者对汽车质量问题只承担修理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汽车保修期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什么?

       以下四种情况汽车可以退换货:

       1、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

       2、在三包有效期内,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3、在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4、在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 汽车"三包"新规10月起实施 消费者四种情况可退换

汽车三包系列知识:汽车三包规定解读概况

       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召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的通知,就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拟定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扩展资料:

       1、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此处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损耗件及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2、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更换总成。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如果2次修不好可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具体情况为: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制造商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它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维修时间超过5日应补偿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4、换车应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更换条件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如果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更换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如果销售商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中国新闻网-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解读:30日内严重故障可退换

汽车三包包括哪些内容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汽车3包政策包括哪些

       汽车三包服务是包修、包换、包退。

       1、包修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销售者应当负责维修。

       2、包换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不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3、包退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不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汽车三包有效期

       汽车三包有效期为3年6万公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明确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按照规定,家用汽车保修期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天,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交通费用补偿。购车2个月或3000公里内,可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发动机和变速器,严重质量问题可免费换车或退车。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汽车三包政策包括: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等。

       汽车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1、修车:在“三包”期限内,凡系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经“技术服务中心”或“特约维修站”进行技术鉴定后,一律给与免费修理。

       2、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3、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4、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法律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息和专家管理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对争议处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使用情况。

       第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和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承担有关信息备案和信息分析工作;协助省级质监部门建立专家库,承担全国专家库的管理、技术交流与师资培训等汽车三包日常工作。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1、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5、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汽车三包注意:

       消费者在购车时,除了要注意索要“三包”凭证、填写经销商信息等,还要明确主体。“汽车三包”政策明确了对象为家用汽车,其权利人为购买使用家用汽车的消费者,不是所有的汽车都能享受“三包”待遇。如出租车等运营车辆就不在汽车“三包”规定之内。

       “汽车三包”规定,“三包”责任是由销售者来承担的。这也就是说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一旦发生问题,应直接找与其发生买卖合同关系的销售者索赔。但根据规定,消费者在异地购车和遭遇代销时,要尤其注意。

       例如异地所购车辆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涉及退换,消费者必须回到本地进行解决,由此产生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拖车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是否也应该由销售者来补偿,补偿又以什么为标准,在“汽车三包”规定中都没有明确说明。

       好了,今天关于“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